〔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當街試槍!6月14日凌晨,王姓高職生持BB彈瓦斯長槍與友人騎機車兜風時,涉嫌朝一部貨車開槍,司機阿勇感到頭部劇痛,就醫從頭皮下取出一顆塑膠子彈;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,查出王生疑與多名騎士飆車,其中2、3輛機車遮住車牌,涉及公共危險罪。
受害司機「阿勇」(化名)的友人指出,14日凌晨零時許,「阿勇」駕駛一輛小貨車途經台南市大同路、府連路口時,與多輛猛按喇叭的機車「會車」,幾輛機車從駕駛座左側未關上的車窗經過時,阿勇頓覺頭部右側劇痛,「用手一摸,怎麼全都是血?」阿勇勉力駕車到醫院就醫���醫生從頭部右側近太陽穴處的皮下骨頭處取出一顆BB塑膠子彈。
台南市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影像,發現約有7輛機車成群在府連路上競速、逆向行駛,其中2、3輛機車車牌用口罩等物遮蓋,機車騎士都未戴安全帽、未開大燈,還有一輛機車後座騎士疑持一把長槍。
朝司機開槍 稱試玩
警方蒐證查出,就讀南市某私立高職的王姓男生(16歲)涉持BB彈瓦斯長槍,警方通知到案說明。王生告訴警方,這把瓦斯長槍是6月13日晚間在南市一家百貨公司以4800元買來的,案發當天是友人騎機車載他外出兜風,剛好遇上貨車司機,就朝司機開槍試玩,不是故意要打人,也不知打到人。
王生坦言有用口罩遮住車牌、但未飆車,並辯稱隨行的6、7輛機車是從後同行,他並不認識,與貨車司機也無過節。不過,與王生同行的機車騎士有人指證,當時是王生帶頭,並知悉王生帶瓦斯長槍外出。
對於王生朝貨車司機開槍行徑,警方認為,受害司機頭部中彈,情節嚴重者可能構成殺人未遂罪。
警方表示,初步檢視該把BB彈瓦斯長槍屬玩具槍,將進一步以測試板測試有無殺傷力,如有殺傷力,即涉及刑法槍砲管制罪;如無殺傷力,以王生恣意持槍在馬路上揮舞、射擊,涉嫌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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